iiac縮寫(xiě)是什么意思,iiac的全稱(chēng)及含義,iiac全稱(chēng)意思大全
iiac縮寫(xiě)是什么意思
IIAC英文含義
1、IIAC的英文全稱(chēng):If It's Any Consolation (message boards and text) | 中文意思:───如果這能安慰(留言板和文本)
2、IIAC的英文全稱(chēng):Information Integration and Analysis Center | 中文意思:───信息集成和分析中心
3、IIAC的英文全稱(chēng):Illinois Intercollegiate Athletic Conference (1908-1970) | 中文意思:───伊利諾伊州的校際會(huì )議(1908-1970)
4、IIAC的英文全稱(chēng):Iowa Intercollegiate Athletic Conference | 中文意思:───愛(ài)荷華州校際運動(dòng)會(huì )
5、IIAC的英文全稱(chēng):Incheon International Airport Corporation (South Korea) | 中文意思:───仁川國際機場(chǎng)公司(韓國)
6、IIAC的英文全稱(chēng):Investment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Canada (professional association) | 中文意思:───加拿大的投資行業(yè)協(xié)會(huì )(專(zhuān)業(yè)協(xié)會(huì ))
7、IIAC的英文全稱(chēng):Industrial Injuries Advisory Council (UK) | 中文意思:───工傷咨詢(xún)理事會(huì )(英國)
8、IIAC的英文全稱(chēng):Idiopathic Infantile Arterial Calcification | 中文意思:───特發(fā)性嬰兒動(dòng)脈硬化癥
蓋世太保以前負責什么的為何叫蓋世太保呀
蓋世太保
即納粹德國秘密警察。蓋世太保是德語(yǔ)“德國秘密警察”(Geheime Staatspolizei)的縮寫(xiě)Gestapo的音譯。1933年春季,戈林在接管普魯士警察局之后,以政治警察為核心組建普魯士“國家秘密警察處”,簡(jiǎn)稱(chēng)“蓋世太?!?。1934年4月,希姆萊任普魯士警察總監和蓋世太保首腦。1936年6月,希姆萊任德國警察總監、蓋世太保首腦和黨衛隊帝國長(cháng)官,具體組織實(shí)施法西斯恐怖統治。希姆萊將警察系統改組為保安警察總局(下轄秘密警察局和刑事警察局)、治安警察總局和風(fēng)紀警察總局。1936年10月,全國政治警察統一名稱(chēng)為國家秘密警察。1939年,秘密警察局轉隸德國中央保安局。秘密警察共有3萬(wàn)余名成員,滲透并控制著(zhù)德國社會(huì )的各個(gè)領(lǐng)域和德占區,擁有大量監獄和集中營(yíng),利用發(fā)布監護拘留令和押送集中營(yíng)的特權,大肆迫害和殘殺猶太人、**人、民主人士和無(wú)辜居民。參與制造1938年的“布洛姆貝格事件”和“弗里奇事件”,導致德國國防部長(cháng)布洛姆貝格和陸軍總司令弗里奇的去職;參與吞并奧地利和侵占捷克斯洛伐克;參與制造所謂波軍士兵襲擊德國格萊維茨廣播電臺、造成波蘭進(jìn)攻德國的假象的事件;組織實(shí)施對猶太人的所謂“最后解決”,在歐洲范圍內制造全面恐怖。納粹德國戰敗后被取締。1946年,被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宣判為犯罪組織。
蓋世太保以前負責什么的為何叫蓋世太保呀
即納粹德國秘密警察。蓋世太保是德語(yǔ)“德國秘密警察”(Geheime Staatspolizei)的縮寫(xiě)Gestapo的音譯。1933年春季,戈林在接管普魯士警察局之后,以政治警察為核心組建普魯士“國家秘密警察處”,簡(jiǎn)稱(chēng)“蓋世太?!?。1934年4月,希姆萊任普魯士警察總監和蓋世太保首腦。1936年6月,希姆萊任德國警察總監、蓋世太保首腦和黨衛隊帝國長(cháng)官,具體組織實(shí)施法西斯恐怖統治。希姆萊將警察系統改組為保安警察總局(下轄秘密警察局和刑事警察局)、治安警察總局和風(fēng)紀警察總局。1936年10月,全國政治警察統一名稱(chēng)為國家秘密警察。1939年,秘密警察局轉隸德國中央保安局。秘密警察共有3萬(wàn)余名成員,滲透并控制著(zhù)德國社會(huì )的各個(gè)領(lǐng)域和德占區,擁有大量監獄和集中營(yíng),利用發(fā)布監護拘留令和押送集中營(yíng)的特權,大肆迫害和殘殺猶太人、**人、民主人士和無(wú)辜居民。參與制造1938年的“布洛姆貝格事件”和“弗里奇事件”,導致德國國防部長(cháng)布洛姆貝格和陸軍總司令弗里奇的去職;參與吞并奧地利和侵占捷克斯洛伐克;參與制造所謂波軍士兵襲擊德國格萊維茨廣播電臺、造成波蘭進(jìn)攻德國的假象的事件;組織實(shí)施對猶太人的所謂“最后解決”,在歐洲范圍內制造全面恐怖。納粹德國戰敗后被取締。1946年,被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宣判為犯罪組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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